统一和规范的着装,不仅是公权力的标志和象征,更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部分。由于多种原因,司法行政系统的着装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很好解决。
近年来,一些地区、部门和单位违反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1986〕29号)的规定,擅自批准着装,既影响了统一着装的严肃性,又导致财政开支越来越大。对此,人民群众意见很大,强烈要求予以纠正。为维护统一着装的严肃性,制止擅自着装行为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自国务院办公厅和省、市政府关于做好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下发后,我市各级交通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并根据上级的部署对交通执法统一着装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,开展了相应工作。根据省厅“关于清理整顿交通行政执法着装的通知”,现就我市交通清理整顿着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,规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行为,严格执法管理秩序和执法环境,树立“仪容严整、着装整齐、举止端庄”的执法人员的仪表形象,结合系统实际,特制定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管理规定。